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统一管理区直机关、社会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原丰南地区档案资料,丰南区撤销单位档案资料,记录本地区各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三)接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及区直各机关、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资料。
(四)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
(五)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技术保护工作。
(六)依法开放档案,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
(七)承担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和集中查阅工作。
(八)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史料编研出版、展览陈列和社会教育活动。
(九)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
(十)根据区委办公室委托,负责全区档案事业宏观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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