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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岔河镇行政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27 16:28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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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岔河镇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单位:岔河镇


主要领导签字:
序号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
1行政许可无需填写食品小摊点备案岔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食品小摊点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行政许可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岔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6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不含占用农用地)岔河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用地村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行政许可
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岔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用地村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行政许可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岔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二条承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委员会备案岔河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行政确认
已登记公布的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或者其他财产发生变更核实登记岔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5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五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8行政给付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确定与补偿凭证申请办理岔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5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9行政确认
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十一条需办理生育登记的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0行政确认
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出具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1227日国务院令第23号)第十条购买毒性中药的群众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1行政确认
婚育证明办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511日国务院令第555号)第七条、第八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2行政确认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的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3行政许可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4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用工备案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冀劳社〔2008〕48号)第四条用工企业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5行政确认
经济状况证明出具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2007年)第十五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6行政许可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八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7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不含占用农用地)岔河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8其他行政权力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岔河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19行政确认
兵役登记岔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征兵工作条例》(2001年修订)第十二条《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2010年修正)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符合兵役登记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0行政给付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退役士兵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1行政给付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申请复核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烈士子女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2行政给付
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3行政确认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初审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原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人口厅发〔200823号)第六条、第九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4行政确认
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5行政确认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1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6行政给付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7行政给付
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8行政给付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29行政给付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初审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重度残疾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0行政给付
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11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6号)医疗救助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1行政给付
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及灾民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2行政给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初审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困难残疾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3行政给付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初审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11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十二条需办理该事项的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4行政给付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初审、终止审核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特困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5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6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补办、注销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修订)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7行政许可
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十三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8行政许可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延续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六条《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39行政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0行政许可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10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条、第二十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1行政许可
护士执业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护士条例》(20081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2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3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4行政许可
木材运输证核发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5行政许可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6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一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7行政许可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第六条兽医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8行政许可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8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乡村医生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49行政许可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修正)第十九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0行政许可
再生育审批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1行政许可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续展、注销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需办理该事项的集体和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2行政给付
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申请受理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冀民〔200757号)第十三条退役军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3行政给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申请受理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退役军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4行政给付
“三属”(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待遇申请受理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201411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9号)第四条退役军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5行政确认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第十条退役军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6行政确认
伤残等级评定、补评、调整申请受理岔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三条《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第六条退役军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7行政奖励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冀政办函〔2005〕27号)计划生育家庭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8行政给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200816)计划生育家庭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59行政奖励
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条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0其他行政权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2019年)第二条、第三条城乡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1其他行政权力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冀政发〔20175号)城乡居民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2行政确认
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3行政确认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七条就业困难人员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4行政给付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号)大学生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5行政给付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6行政给付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7行政给付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年)第二十五条《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九条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高龄老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8行政确认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五条、第八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05〕7号)老年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69行政给付
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城乡贫困群众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0行政给付
教育救助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四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1行政给付
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6)第七条、第九条特殊困难老年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2行政给付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残疾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3行政给付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1146号)第四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4行政给付
退耕还林补贴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退耕还林条例》(2003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省财政厅、原省林业厅印发的《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2〕257号)第四条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75行政给付
造林绿化补贴申请受理岔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省财政厅、原省林业厅印发的《河北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农〔2017167号)需办理该事项的个人无时限要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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