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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权责清单事项分表

发布时间:2023-03-09 09:44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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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权责清单事项分表
(共 5 类、98项)
单位: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公章)
序号权力类型权力事项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备注
1行政许可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社会团体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行政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殡仪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墓筹建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公墓筹建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教育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行政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人力资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行政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行政许可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需要变更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等事项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社会团体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行政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民办非企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行政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民办非企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行政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会计记账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行政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2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2月3日国务院令第146号,1995年3月25日予以修改)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劳动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行政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食品销售经营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行政许可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3号)第十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行政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行政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行政许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行政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行政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5.《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行政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行政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第139号)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5、违反法定程字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行政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经营者应当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行政许可临时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临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挖掘城市道路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临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行政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 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设置单位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
  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应当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设置,期满后及时撤除、十九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期满后及时撤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每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三条 牌匾标识设置的位置、规格、样式应当报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一个经营场所或者单位只能设置一个牌匾标识。未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或者更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已同意的设置位置、设计规格、样式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行政许可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路政管理规定》第十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行政许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路政管理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更新采伐护路林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行政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五)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六)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行政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
(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第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后,应当对承运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于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车货总体外廓尺寸、总质量、轴荷等数据和护送方案进行核查,并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运输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
行为。


28行政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行政许可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行政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设置非公路标志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行政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不按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应当举行听证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办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教育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办学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条件培训学校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办学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行政许可营业性演出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三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演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营业性演出审批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营业性演出审批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行政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三十五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出版物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版物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出版物经营许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行政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六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演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行政许可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九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娱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条件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行政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互联网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行政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电影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企业生产假药、劣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药品生产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卫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行政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第八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行政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15号,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二十九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行政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行政许可医师执业注册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号,2009年8月27日修订)第十三条、第十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医师执业注册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行政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2009年8月27日修订)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修订)第二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60号,2016年7月2日修订)第十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订)第十三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60号,2016年7月2日修订)第十七条、第八十九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订)第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行政许可护士执业注册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护士执业注册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护士执业注册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行政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全民健身条例》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5条、第8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体育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行政许可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印刷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办理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51行政许可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已受理设立申请,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批准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申请的;……(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3.《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2行政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办结责任;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合格证书,信息公开。
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办理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53行政许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1.《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2.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编印内部资料,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领取《准印证》后,方可从事编印活动。”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印刷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准印证,信息公开。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办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54行政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仅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急救站设置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号第七条“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河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冀卫规〔2018〕6号第六条“申请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卫生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送达同意设置互联网医院的批准书,信息公开。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办理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55行政许可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至第八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第六条 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发生本条例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准予许可通知书或营业执照,信息公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法人合法权益的;
5、对不符合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准予许可通知书或营业执照,信息公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法人合法权益的;
5、对不符合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行政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7号,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二十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养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行政许可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7号,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五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养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行政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二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兽药产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行政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五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乳制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行政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二十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养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行政许可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行政许可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行政许可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种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行政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34号,2015年11月4日修订)第三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农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行政许可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丰南区各乡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乳制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8日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8日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第三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第三十三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行政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9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合并项目第2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1月29日水利部令第3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三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9行政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冀法审[2007]84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0行政许可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第二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1行政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办水保[2020]160号。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2行政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水利部令第22号《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3行政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5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通知》(水政资〔1995〕457号)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4行政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印发 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七条第三款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5行政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制度的通知》(唐优化营商办[2018]16号)、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4号)第三章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6行政许可节能审查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4号令)第五条、《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冀政办字[2017]37号)第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7行政许可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23号第460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8行政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文第九条:“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修建。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第十三条:按国家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建设单位应当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9行政许可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不得擅自拆人民防空工程。因城市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拆除的,应当按规定报批”。第十七条:“经批准拆除人防工程的,拆除单位应当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位置,予以补建。因地质条件复杂和应当补建的建筑面积较少等原因难以补建的,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拆除补偿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易地补建”。《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不得擅自改造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改造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不得降低原工程的防护等级和密闭性能”。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0行政许可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1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重新审核)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2行政许可排污许可核发简化管理、变更、延续、补办、注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管和处罚等行为,适用本办法。”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审批;2、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3、违反审批权限审批排污许可证;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5、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3行政确认股权出质登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和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提交材料。
3、决定责任: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因裁决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行政裁决的;
3、在权属争议裁决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4行政裁决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三)举证材料;
  (四)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
  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
第四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
  (一)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三)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四)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裁决,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行政裁决文书送达相关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因裁决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行政裁决的;
3、在权属争议裁决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其他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民办非企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6其他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20年12月21日修订第四十一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7其他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制度的通知》(唐优化营商办[2018]16号)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8其他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制度的通知》(唐优化营商办[2018]16号)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9其他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制度的通知》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0其他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投资计划下达)县(市、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独立区)政府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与下达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制度的通知》(唐优化营商办[2018]16号)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1行政备案印刷业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十二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办理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2行政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3行政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4号)第五章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4行政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第十二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第12号令)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5行政备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备案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4号)第五章1、立项责任: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对受理初审结果进行把关。3、对审核结果进行把关。4、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科学、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的;3、未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合理意见,造成资源重大损失或侵害合法权益的;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6行政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7行政备案企业备案(公司章程备案;董事、监事、经理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准予许可通知书或营业执照,信息公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法人合法权益的;
5、对不符合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8行政备案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第三十五条。《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 年第 19 号)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食品销售经营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填表人: 孟雨萌                                              电话:829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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