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2021年市本级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业振兴扶持)
外购奶牛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业振兴扶持)的通知》(唐财农【2021】7号)要求,市财政下达我区奶业振兴扶持资金7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部2021年直连直报系统中登记备案的规模奶牛养殖企业从省外(含国外)购买奶牛的补贴。为发挥好资金作用,加快推进我区奶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总体要求
围绕绿色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任务和千万吨奶发展目标,支持奶牛养殖企业自省外(国外)购奶牛扩栏,提升全区生鲜乳产能和质量水平。
二、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1、补助环节。上级安排市级财政资金70万元用于我区奶牛场外购奶牛补贴。
2、补助方向。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农业农村部2021年直连直报系统中登记备案的规模奶牛养殖企业用于省外(国外)购奶牛的补贴。
3、补贴标准。每个奶牛养殖企业外购奶牛不超过25头,奶牛标准为18月龄以上的育成牛,每头奶牛补助金额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全区所有参与外购奶牛补贴项目的奶牛场购牛总数计算确定每头奶牛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每头奶牛补贴不超过7000元。
4、补贴方式:采用先买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宣传发动。采取微信群通知、媒体公示的方式把上级有关文件及本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2、报名。采取养殖场自主申报的形式,由养殖场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复印件、养殖档案生产记录复印件(当地动物防疫站盖章)、计划外购奶牛数量。
3、审核。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养殖场初步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4、公示。由农业农村局把项目承担单位名单等内容在丰南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成立2021年市本级外购奶牛补贴项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站)为成员,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严格项目实施
1、项目批复
区农业农村局将本实施方案通过丰南区政府网等形式进行公示7天。符合条件的奶牛场自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7月22日。
2、项目验收
省外购买奶牛需提供售牛方当地检疫证明、购牛资金转账凭证、购牛现场影像资料,牛到丰南以前提前通知畜牧技术站,由畜牧技术站结合当地动物防疫站到现场验收。
3、项目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项目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315-509997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与项目相关的申报、审批、验收等资料归档立卷。
2021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