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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人社局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6 17:2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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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1家见习单位申报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的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1家单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补贴标准为:对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补贴详细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天,如有异议请向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8101354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9-11月见习人员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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